第100章 扳手

空气很沉重。

林晓晓的手指悬在餐盘边缘,目光在自己和包平面前的糊状物之间来回切割,试图解剖出最后一线生机。

而在她旁边,包平缩在对他来说过于高大的黑色椅背里,浑身透着局促和不合时宜。

包平低头看着自己一双布满老茧,指尖缝里永远洗不净机油黑渍的手。

这双手握过管钳,抡过大锤,给死人化过妆,也给活人递过烟,唯独没有握住过命运。

现在命运就摆在面前的盘子里。

七道菜已经下去了四道,剩下的三份里,叶建国那一杯清水,大概率是唯一的解药。

那么剩下的两道,必有一道是剧毒的坏菜,二选一,50%的概率。

林晓晓很聪明,她是编剧,是脑力劳动者,她在算概率,在博弈。

陆胆更是个疯子,敢拿命去赌。

可包平不会算,他这辈子从来没算赢过老天爷。

......

“包师傅。”

林晓晓的声音有些干涩,她显然也没把握,这是一个要把命交出去的赌局。

包平的视线落在林晓晓因为紧张而略显苍白的脸上,多年轻啊,像花骨朵一样,才刚刚要绽开呢。

哪怕在吃人的鬼地方,拼命伪装成了大人的模样。

可在一瞬间的恍惚里,包平觉得她和记忆深处的影子重叠了——总是扎着羊角辫,趴在桌子上咬着笔盖,回头冲他甜甜一笑的影子。

“爸爸,你看我写的这句台词好不好?”

记忆的闸门被该死的压抑氛围冲垮了,他感觉自己正在急速下坠,坠向哪怕做梦都想回去,却又不敢触碰的过去。

......

包平出生在一个穷山沟里,那里穷得连鬼都不愿意去。

但他那时候很快乐,爹娘没本事,是地里刨食的老实人,可他们把唯一的儿子当心脏疼,地里老母鸡下的蛋永远是他在吃,过年唯一的两斤肉大半进了他的碗。

“平娃子,你要好好读书,走出去,别像爹娘一样在泥里滚一辈子。”

这是老爹最常说的一句话。

包平听话,他拼命学,考上了县里的高中,成了全村的希望。大家都嚷嚷着老包家坟头冒出来青烟了。

但命运这东西最喜欢在人高兴的时候,给你当头一棒。

高二那年,爹娘同时倒下了,就是累的,再加上常年的营养不良和风湿肺病。

医院是个消金窟,一沓沓的消费单像雪花一样飘下来,瞬间埋葬了摇摇欲坠的家。

包平在学校接到电话的时候,正在写作文,题目叫《我的梦想》。

他没写完,扔下笔,背着书包跑出了校门。那一天,他的梦想死了。

17岁的包平来到了安市。他以为只要肯吃苦有力气,就能换来爹娘的命。

他去工地搬砖,去饭馆刷盘子,去给人通下水道。可城市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包容。

“哎呦,哪来的乡巴佬?身上一股子猪屎味。离远点,别把我的衣服弄脏了。”

“你也配跟我谈工钱?识相的赶紧走,不然打断你的腿。”

在下着暴雨的夜晚,包平站在KTV的门口,浑身湿透,手里攥着碎掉的酒瓶子。

这个领班克扣了他整整三个月的工资,这是爹娘的救命钱。

年轻气盛的包平还没学会弯腰,他的脊梁骨还是直的。

他很愤怒,他咆哮,他疯狂地扑了上去,把满嘴喷粪的领班按在地上揍。

他觉得自己在捍卫尊严,可尊严不值钱。

警笛声响了,他被抓了进去。

虽然因为是未成年人且对方没动手,没被判刑,但工作没了,钱也没了,还赔了一大笔医药费。

等他从局子里出来,连滚带爬赶回医院时,看到的只有两张盖着白布的床。

医生说,人走了两天了,没钱续药。

包平在医院的走廊里跪了整整三天三夜,不吃不喝。

最后是同村的一位大爷来收的尸,顺带着把半死不活的他拖了回去。

大爷也没钱,用凑出来的棺材本给包平付了欠下的医药费,又给他买了两个馒头。

临走时,大爷叹了口气:“甘平啊,人死如灯灭,你爹娘这辈子就图你能好好的,好好的!”

是呀,要好好的。

包平一边啃着馒头,一边流泪。也是从那一晚起,他长大了。

后来,他找了个修车厂,跟着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师傅当学徒。

老师傅骂他笨,他就笑。客人刁难他,他就递烟。被人指着鼻子骂乡巴佬,他也只是弯着腰说,“是是是,您消消气。”

他像是一颗生锈的螺丝钉,在庞大的城市机器里,找到了一个最不起眼、最卑微的角落,死死地把自己拧了进去。

这一拧就是十几年。

老师傅走了,把破烂的修车铺留给了他。

包平一个人忙前忙后,给老师傅送终立碑。

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个中年人了。头发开始稀疏,肚子大起来了,背也开始驼了。

但他遇到了她。

女孩叫秀秀,是隔壁早餐店的帮工。

她不嫌弃包平满手的机油味,不嫌弃他说话结巴。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,像月亮一样。

“包大哥,你心肠好,是个过日子的人。”

就这一句话,让包平这个在泥潭里打滚了半辈子的男人,哭得像个孩子。

他们结婚了,没有钻戒,没有婚纱,只摆了两桌简单的酒席。

第二年,女儿出生了,小名叫团子。

这是包平人生中最亮的一段时光。

可老天爷似乎见不得苦人吃糖。

团子一岁这年,秀秀查出了胃癌晚期。

包平疯了一样地接活,白天修车,晚上跑代驾,恨不得把命都卖了。

可死神要收人,从来不看你努不努力。

秀秀走的时候很安详,只是拉着他的手,“把团子带大,别苦了孩子。”

包平沉默地办了后事,把一岁的女儿背在背上,一只手拿奶瓶,一只手拿扳手,继续修车,既当爹又当妈。

团子很争气,从小就乖,长得像妈妈,笑起来更像。

这孩子不像包平是个大老粗,她喜欢看书,喜欢写写画画。包平不懂文学,但他知道这是文化人的事,是好事。

他给女儿买最好的书,报最好的补习班,哪怕自己穿得并不体面,也要让女儿穿得像个公主。

“爸,我想当个剧作家。”

12岁那年,团子趴在满是油污的柜台上,眼睛亮亮的看着他。

“好,当,一定要当!”

包平笑得满脸褶子,把沾满油污的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,才敢去摸女儿的头。

“我闺女将来肯定是大作家,写那种能上电视的大戏。”

“那爸爸你帮我一起写好不好?今天是我的生日,我们就写一个英雄的故事。”

“我不行……爸是个粗人。”

“行的,爸爸你是我的英雄啊!”

当天晚上,狭窄灰暗的出租屋里,父女俩头顶着头。

包平搜肠刮肚地讲着他在村里听来的故事,他在城里见过的光怪陆离的人和事。

女儿拿着笔在纸上沙沙地写着。

这是他们共同完成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剧本,名字叫《勇者的扳手》。

在故事里,主角是一个拿着扳手的修理工,他修好了破碎的世界,保护了公主。

然而,剧本完成的最后一刻,手机屏幕亮了。

该死的黑白界面,该死的片场。

它不讲道理地闯入了父女的世界,将他们从温馨的生日夜拽入了无尽的噩梦。

第一个剧本,包平吓掉了裤子,但他抱着女儿死死捂住她的眼睛,用后背挡住了厉鬼的利爪。

第二个剧本,包平学会了用扳手砸碎丧尸的脑袋。他浑身是血,像疯子一样嘶吼:“别碰我闺女!”

但是,在这个该死的APP面前,父爱是那么的无力。

第三个剧本,为了给包平争取打开逃生门的时间,只有12岁、梦想着当剧作家的小女孩,拿着爸爸送的小号扳手,冲向了比她高大10倍的屠夫。

“爸爸,快走,这次换我保护你!”

“不!”

包平眼睁睁看着巨大的斧头落下,他的世界彻底塌下来了。

是的,他活下来了,带着女儿留下的扳手,活得像行尸走肉。

什么狗屁积分?什么人生还长?他都不在乎了。

他想死,想去下面陪她们娘俩。

可每次闭上眼,他都能听到团子的声音:“爸爸,你是英雄,你要活下去,你要把故事写完……”

......

“包师傅,包师傅?”

林晓晓焦急的呼唤声将包平从回忆里拉了出来。

他猛地一颤,眼神逐渐聚焦。

眼前的宴会厅看起来富丽堂皇,却冷得像停尸房一样。

包平看着林晓晓,看着她充满担忧和恐惧的眼睛。

这孩子真的很像团子。

如果团子还活着,未来应该也会像她一样聪明,像她一样勇敢吧。说不定也会成为一个厉害的编剧。

他又转头看向陆胆。

他就是团子笔下的勇者吧?

虽然看起来有点疯,有点不正经。但他有着我这辈子都不曾拥有的东西——反抗的勇气。

他敢跟规则叫板,敢跟神明竖中指。

包平突然笑了。

他这辈子一直是个配角。

在父母的故事里,他是无能的儿子;在妻子的故事里,他是没用的丈夫;在社会的故事里,他是个随处可见的耗材。

唯独在女儿的故事里,他是拿着扳手的英雄。

“英雄啊……”

包平喃喃自语,既然是英雄,那就得有个英雄的退场方式,对吧?

“晓晓啊。”包平突然开口。

“啊?”林晓晓愣了一下,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,“包师傅,你想说什么?我们再等一下,一定有办法的。”

“不用了。”包平摇了摇头,撑着桌子站了起来,佝偻的背脊在这一刻竟然挺得笔直,满是油污的衣服在水晶灯的照耀下,仿佛披上了一层金色的铠甲。

“我这人笨,没读过什么书,玩不来你们这些高智商的弯弯绕。”

“我这辈子全靠一套狗屁的人情世故,靠着当孙子,靠着忍一忍就过去了,才活到现在。”

包平一边说着,一边伸出手,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,抓过了自己面前蠕动的糊状物。

紧接着,大手越过桌面,夺过了林晓晓面前的脑花。

“包平,你在干什么?”陆胆猛地站起来,瞳孔巨震。

“哎,包师傅,不要!”林晓晓发出尖叫,伸手去抓,却抓了个空。

包平没有丝毫犹豫,他左手端着糊状物,右手抓着腥臭的脑花。

“咕咚。”

他一仰脖子,将糊状物倒进了喉咙,又把跳动的脑花塞进嘴里,硬生生咽了下去。

两份菜全部入腹,这一刻,概率不存在了。

所有的风险、所有的诅咒,被最不起眼的中年男人一个人全吞了。

“呕——”

剧烈的反应袭来,包平的身体被两股截然不同的力量撕扯。

他的左半边身体开始急速腐烂,皮肤融化,露出森森白骨,右半边的身体却开始疯狂增生,长出了无数黑色的肉芽和坚硬的鳞片。

鲜血从七窍中喷涌而出,染红了面前洁白的餐布。

“包平!”陆胆冲了过来,想要靠近他,却被包平身上爆发出的气浪震退。

“别过来!”包平痛苦地跪倒在地上,双手死死扣住地毯,被鲜血糊住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光芒。

他看着陆胆,看着哭成泪人的林晓晓,“我不行了……这玩意劲儿真大。”

包平裂开嘴,露出血牙,居然还在笑:“晓晓别哭,陆哥你也别摆这副死人脸,我这命本来就是捡来的,多活了好几个剧本,值了。”

“我只想求你们一件事。”他的声音越来越弱,“你们聪明,你们厉害,你们……一定要闯到终点,一定要……活下去。”

包平颤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贴身藏着、有些生锈的小号扳手。

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,将扳手推向陆胆的方向:

“帮我问问……帮我问问这些狗日的设计师,帮我问问这个狗屁片场……”

“凭什么?!”

这声怒吼耗尽了他所有力气,在宴会厅里炸响:

“凭什么要抢走我的团子?凭什么要让我们这些老实人受尽折磨?凭什么把我们的人命当成游戏!”

“如果可以……请你们……一定要把它毁了……把它砸个稀巴烂!”

他的眼睛开始涣散,在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,仿佛又看到出租屋,看到了窗外的雨,看到了昏黄的灯光,看到了趴在桌子上写剧本的小女孩。

“爸爸,这个英雄最后会怎么样呢?”

“英雄啊,英雄最后会变成星星守护大家。”

包平闭上了眼,在生命的尽头,在充满恶意的剧本里,他突然想起了一句话。

是女儿在一本书上读给他听的,当时他不懂,只觉得拗口。

可现在他懂了——

“未表达的情绪永远不会消亡。”

“它们被活埋了,以后……会以更丑陋的方式……出现。”

“砰!”

包平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。